注册公司-深圳技时实业 注册公司 有的人到处注册公司怎么办理(为什么有的人注册好几个公司)

有的人到处注册公司怎么办理(为什么有的人注册好几个公司)

冒用身份注册公司法人,怎么办?

当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为注册公司法人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获取相关证据后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侵权人的行为给被冒用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人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行政许可和公司登记;3.工商部门登记公司的行政行为违法,损害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向工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部门撤销公司登记行政许可。以实际侵权人即投资人、注册机构、注册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的。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别人拿我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怎么办?

【法律分析】:身份证已经被他人注册,建议报警。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身份信息确实被冒用并造成不良后果,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二是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工商登记。这就涉及到工商注册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如果工商局的工商登记程序合法,工商局往往不会单方面决定注销登记。但如果确定身份信息被冒用,可以调取相关资料,当事人可以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或退市。如有犯罪行为,可要求公安机关参与调查。三是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需要注销公司工商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公司登记行为确实与当事人无关,结合身份证、其有效期、遗失证明等。,可以认定公司被冒用注册时,身份证已经失效。手写鉴定的材料中的签名或者庭审中双方认可的注册公司的申请材料中的签名不是业主签名,可以证明公司注册时提供了虚假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证明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代替他人取得高等学校招生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和就业安置资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或者教唆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基于目前的信息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有人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用个人名字注册公司,他可以选择报警。
用个人名字注册公司,可能侵犯个人名誉权。

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能、名誉、资格、声誉、形象等的客观评价。

这种评价直接关系到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地位,属于重要的人格利益。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对自身属性和价值的社会评价而享有的维护和维持的特定人格权。名誉权的基本内容是保持和维护名誉利益的权利。
利益主要表现为:第一,民事主体从自己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第二,民事主体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取财产利益。这种权力对于营利性民事主体尤为重要。消除对他人的侵害表现在:一是维护名誉,避免对自身社会的不当降低和贬损评价;第二,当名誉受到侵害时,有权获得法律救济,特别是将名誉恢复到侵害前的状态。

与隐私权、肖像权等自然人专属的人格权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也可以是非自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自然人的名誉权相比,非自然人的名誉权最显著的特点是与财产利益关系更加密切。比如侵犯法人名誉权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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